石林长湖《阿诗玛》传习馆建成使用

石林长湖《阿诗玛》传习馆建成使用

2017-05-02

4月12日下午,石林长湖镇非物质文化遗产《阿诗玛》传承人传习馆验收及授牌仪式在长湖镇宜政村委会举行。石林县民宗局、长湖镇相关负责人分别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《阿诗玛》传承人王玉芳授予颁发了“云南省百名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突出人才”牌匾和“云南省百名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突出人才”证书。

长湖“阿诗玛” 歌声悠扬

  长湖镇地处石林县境中部,镇政府驻维则村,距石林县城13公里,石林风景名胜区八大景区之一的长湖风景区便坐落在维则村。长湖镇下辖10个村民委员会,宜政村委会是其中一个,距长湖镇政府所在地4公里,是阿诗玛的出生地。这里的撒尼人民能歌善舞,文化底蕴深厚,造就了一批又一批优秀的民间艺人,让优秀的撒尼传统民族文化得以世代传承。

  出生在宜政村委会的王玉芳,是当地有名的老艺人。16岁开始,王玉芳就跟随母亲和寨子里的民间歌谣高手学唱“该谜”(情歌)、“喜调”、“骂调”、“库吼调”、“叙事调”、“牧羊调”“犁地调”、“绣花调”、“织麻调”、“月琴调”、“口弦调”、“三弦调”、“婚礼调”、“哄睡调”等各类民间歌谣。

  

  “王玉芳天生一副清脆的好嗓门,加上她勤学好练,经常向寨里的民间歌手前辈请教,演唱技艺日益提高。”每每谈起她,当地人都赞不绝口。后来,王玉芳又掌握了彝族撒尼的经典民歌:《牧羊姑娘》、《圭山彩虹》、《竹叶长青》、《库吼调》、《地名调》等,特别是对彝族撒尼语口传叙事长诗《阿诗玛》,她情有独钟,几种版本、几种演唱形式,她都能信手拈来,脱口而唱,声情并茂感染听众,被彝族撒尼人称誉为“阿诗玛”。

  1988年,王玉芳首次参加原路南彝族自治县维则乡民歌比赛便获奖,之后参加的乡、县级活动都获得了很好的成绩。2002年,王玉芳被命名为云南省民族民间音乐艺人;2008年,王玉芳被命名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传承人。

推动《阿诗玛》传习馆建成

  从2001年开始,王玉芳正式在自己家中教授“阿诗玛”叙事长诗,到2006年学员达到60余人。因学员多,传教室从自己家中搬至阿诗玛出生地宜政村委会阿着底村的文化室。2013年开始,王玉芳积极响应“非物质文化遗产”进校园活动,将自己毕生所学带入校园,传承给彝族撒尼新兴一代。

  2016年,《阿诗玛》传习小组学员已达一百余人,在镇党委、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与帮助下,通过“土风计划”项目使《阿诗玛》传习小组的传承活动更加规范,并在阿着底村文化室,原《阿诗玛》传习小组传习教室建成《阿诗玛》传习馆展览室,以展示传承过程中的点点滴滴及撒尼人的一些日常生产、生活用具。

  2017年4月在宜政村委会大海子村文化室建成非物质文化遗产《阿诗玛》传习馆,并由石林县旅游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、石林县非物质文化保护中心授牌“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《阿诗玛》传承点”。授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口传叙事长诗《阿诗玛》代表性传承人王玉芳“云南省百名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突出人才”牌匾,并颁发了“云南省百名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突出人才”证书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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